發(fā)布時間:2025-12-01 05:14:41 來源:素昧平生網 作者:時尚

▲針對網民關注的“育英中學教師體罰學生”事件,濟南市聯合調查組發(fā)出通報。教師結果圖/揚子晚報視頻截圖
9月26日,體罰針對網民關注的學生稀泥“育英中學教師體罰學生”事件,濟南市聯合調查組通報:田某某作為班主任對林某某實施的調查體罰行為,出于教育懲戒目的不和邊界,不存在虐待傷害林某某的厘清主觀故意,未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也不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。懲戒
這個新聞此前在網絡上引發(fā)了軒然大波。公布其家長在網絡上控訴,教師結果學生受到了老師的體罰霸凌,包括扇耳光、學生稀泥罰站、調查趴地上、不和邊界調座位等等情形,厘清從表述看頗為惡劣。
而在9月18日,濟南市市中區(qū)教育和體育局發(fā)布通報稱,決定對田某某給予記過處分,調離工作崗位;對學校黨委書記黎某給予誡勉,并責成向學生及家長賠禮道歉。但這似乎并沒有平息家長的情緒,也引發(fā)了頗多網民質疑。隨后濟南提級調查,遂有了這次調查結果的情況通報。
從這次通報的內容看,細節(jié)可謂翔實,幾乎對所有家長的指控都進行了條分縷析。其中既有學生違反班級管理要求的情形,也有教師懲戒失當。至于“趴在地上撿桌牌”“扇耳光”等,則進行了細節(jié)還原,比如打的不是耳光,而是“拍打左上臂”等,澄清了相關傳言。
應當說,這份通報是相當翔實的,包括通報開頭提到的“審閱364小時監(jiān)控”“走訪71名師生”,這些細節(jié)相當程度增加了說服力。通報并沒有簡單歸責,其中既點明了學生違反校規(guī),也直言教師違背了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等情形。同時認為9月18日發(fā)布的相關處理決定是適當的。
這種不和稀泥的調查,其實對老師對學生都好。這可以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展示前因后果,對雙方行為進行“篇幅相等”的描述,同時也展示一種更真實的教育場景——學生和教師,違反班規(guī)和施加懲戒之間的拉鋸,以及其間種種微妙和敏感。
從網絡上的評論也能看出,起初在家長爆料時,網民幾乎一邊倒地譴責教師。但在這份通報發(fā)布后,也有一些聲音開始理解老師,認為老師認真管教并不容易。
應當說,教師的懲戒失當是毫無疑問的,人們對此應當態(tài)度鮮明。但懲戒權如何明確的議題,卻也不能忽略。
在過去,像體罰這樣的過度管教往往是被嚴詞批判的;但或許是矯枉過正,近些年一些教師在教育學生時不知如何懲戒、感到束手無策也開始引發(fā)關注。在這個大背景下,2021年3月1日起,《中小學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正式施行,第一次以部門規(guī)章的形式系統規(guī)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、適用范圍以及實施的規(guī)則、程序、措施、要求等。
《規(guī)則》將“點名批評”“課后教導”“責令賠禮道歉”“不超過一周的停課或者停學”等懲戒措施予以明確,同時也劃定了七條“紅線”,以防止實踐中個別教師將體罰和變相體罰作為教育懲戒實施。
這體現了全社會摸索合理懲戒邊界的努力,并使其逐漸從“模糊地帶”走向“制度化規(guī)范”。
當然,規(guī)則如何落地真實的教育場景,如何讓教師正確運用規(guī)則,如何讓家長和學生認同和理解,這些確實還需要不斷地磨合與實踐。
而這次事件,就不失為理解教育懲戒邊界的契機。細節(jié)上的條分縷析,讓人們看到真實教育場景里的樣態(tài),也明確了態(tài)度:學生有錯,但教師也不能失職。
教師需要在規(guī)則與理性中行使懲戒權,家長、學生也應該對可能的懲戒措施有所預期。全社會都應當在這場圍觀中,進一步沉淀共識,讓教育懲戒更好地為完善教育生態(tài)服務,讓教師知分寸、家長能理解、學生有自覺。
撰稿 / 江城(媒體人)
編輯 / 遲道華
校對 / 張彥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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